第二中間期 (The Second Intermediate Period, BC 1780 – 1550) | ||
第二中間期包括法老王第13 – 17 王朝,歷230 年。 第二中間期標誌着法老王朝又一次的沒落及混亂時代。自第13王朝的法 老王開始,王朝的統治又再一次受到挑戰。王朝不單失去了前朝所擴充的 領土,就連下埃及,王朝的根據地也落入外族之手,後稱為希克索斯王朝 (Hykoss),亦稱為埃及的“守護王(Shepherd King)”,定都 Avaris。 直至第16王朝的法老王Kamose把領土重奪回來。其後的法老王 Ahmose更 奪回努比亞(Nubia) 及亞布辛布(Abu Simbel),定都底此斯(Thebes) 。 |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