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飛機起飛前2-3小時抵達機場,最好多留一點時間來辦理登機手續。
到達機場後,先前往航空公司辦理登機手續。在航空公司櫃台提交護照、機票,並將行李過磅及接受X光檢查。取得登機證(boardin pass)和行李保管條(claim tag)。萬一行李沒有送達目的地,就憑此行李條交涉,因此必須將行李條妥善保管,以便不時之需。(行李條多數由服務員貼在護照外部)
上機的手提行李的大小是有限制私, 手提行李尺寸為56cm x 36cm x 23cm。
辦好手續後,可到機場的商店及餐館逛逛或稍作休息。
離登機前30分鐘 – 1小時前往離境入閘處, 請手持機票及旅遊証件入閘並辦理出境手續。將護照和登機證交給入境處人員查驗。沒有特別問題的話,入境處人員在蓋上出境章之後,就會將護照、登機證交還給乘客。之後前往登機證所列的登機閘口等候登機。